闽发改农业〔2012〕1202号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福州闽江下游南港农大洪塘段防洪排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农业[2011]17号)及相关附件悉。福州闽江下游南港农大洪塘段防洪排涝工程省水利厅以闽水计财[2011]110号文出具了行业审查意见、以闽水水保[2012]32号文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以闽水建规字[2012]10号文出具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省国土资源厅以闽国土资[2011]预045号文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省移民局以闽政移函[2012]126号文出具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意见,省地震局以闽震[2012]209号文批复了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福州市环保局以榕环保综[2012]191号文批复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闽投审业[2012]82号文出具评估报告。为全面加快福州省会中心城市建设步伐,保障南台岛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福建省农林大学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完善闽江下游防洪体系,建设福州闽江下游南港农大洪塘段防洪排涝工程十分必要。经研究,现将福州闽江下游南港农大洪塘段防洪排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
二、项目业主:福州市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公司
三、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
(一)建设内容:建设防洪堤3619米(其中结合福州市三环路工程已先期建设573米),建设农大、科贡2座排涝站和农大、科贡2座排涝闸。
(二)设计标准:本工程按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相应堤防工程等别为Ⅰ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排涝站和排涝闸作为挡水建筑物,防洪标准和建筑物级别与防洪堤相同。排涝标准按10年一遇涝水不漫溢标准设计。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8907万元(不包含已先期建设的573米),其中工程投资17366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外,其余由福州市政府筹措解决。
五、建设年限:总工期按24个月控制。
六、节能审查意见: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方案,随文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其它事项
(一)请项目业主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堤线布置、优化堤身断面和结构,加强堤脚防冲保护,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上报审查审批。
(二)请项目业主按照环保、水保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请福州市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
(四)项目业主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