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改投资函〔2012〕91号
省工商局:
报来的《关于商请批准泉州市区农产品检测中心(含鲤城区工商局综合服务场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的函》(闽工商财[2012]204号)及附件收悉。根据《福建省基层工商部门综合服务场所建设实施方案》及我委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函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建设综合服务场所,总建筑面积10061平方米,其中综合楼九层,建筑面积6704平方米;附属楼三层,建筑面积1947平方米;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1410平方米。
二、主要设计标准
(一)主体结构设计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三)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四)抗震设防分类为乙类。
三、工程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694.5万元(具体详见项目概算表),建设资金由省级财政资金安排667万元,其中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各承担50%;其余由鲤城区财政解决。
请据此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严格控制投资,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泉州市区农产品检测中心(含鲤城区工商局综合服务场所)建设项目概算表.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