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呈报泰宁至建宁高速公路大金湖服务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发改投资〔2016〕109号)及有关附件均悉。经研究,对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我省规划建设的综合功能高速公路服务区示范工程之一,其不仅提供交通保障服务,还具备旅游度假集散中转、旅游商品展示营销等多功能服务。为提高服务水平和交通保障能力,促进泰宁、建宁及其周边地区旅游业做大做强,同意建设泰宁至建宁高速公路大金湖服务区。
二、项目位于泰宁至建宁高速公路长兴大桥后(K9+200~K9+800),按A级服务区标准,在右区建设停车场、加油站、车辆维修区及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并按本服务区项目总体规划和三明市国土资源局用地预审意见书完成服务区总用地征迁平整。服务区主线长1540米;匝道长717米,采用单向单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标准建设,路基宽度9米;其余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D80-2014)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1104万元,建设资金从泰宁至建宁高速公路项目节余投资中列支。
四、项目建设单位:三明建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建设工期13个月。
六、项目已按规定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附后)并经我委审查,年综合能耗20.87吨标准煤,请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泰宁县人民政府(泰政办函〔2016〕3号)审定,项目社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项目工程审批相关文件是:行业初审意见(闽交规函〔2016〕97号);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429201500010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明土资规审〔2016〕05号);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明环审函〔2016〕4号)。
九、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十、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水利、安全等部门意见,在开展初步设计中,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并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十二、请地方政府按本服务区原定的总体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后续相关项目招商引资及其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与本工程相继实施,确保使本服务区打造成为集交通服务和旅游服务、特色商品营销、餐饮、住宿、休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全省高速公路综合性服务区示范工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