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报来《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无患子林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顺发科〔2016〕7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福建省无患子林业基地建设项目已列入《福建省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发展规划(2011-2020年)》,该项目实施有利于顺昌县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对促进顺昌县林业产业发展、扶贫开发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具有积极意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顺昌县各乡(镇)及林场。
二、项目单位:福建省顺昌县国有林场和顺昌三青无患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无患子林业基地10050.8公顷,并开展相关森林认证、技术研究、科技推广与培训等。其中:福建省顺昌县国有林场建设5281.0公顷(其中续建2294.1公顷)、顺昌三青无患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设4769.8公顷(其中续建27.0公顷)。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2128.5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欧洲投资银行林业专项框架贷款3000万欧元(汇率按编制可研时与欧投行协商的汇率1:8,折合人民币24000.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28128.5万元人民币。
五、建设年限:2016至2020年。
六、节能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批复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重要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