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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组织报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议名单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2 14:33:20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试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作用,深入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经省发改委、财政厅、环保厅、住建厅、交通厅、农业厅、林业厅、旅游局、扶贫办商议,拟联合编制实施《福建省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方案》(初定名称),通过整合政策和资金等资源,扶持一批具有旅游资源基础的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为保证方案编制工作顺利进行,请你们牵头做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现有的2200多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具体名单可在省金宏网社会处子站里查询)。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特色旅游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良好;

  2.交通基本畅通,有较好的可进入性;

  3.具有一定的种植、养殖、手工艺等特色产业基础;

  4.所在县、镇政府重视旅游扶贫工作,群众发展旅游积极性高。

  (二)优先条件

  1.已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古村落、国家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等称号;

  2.交通、农业、文化等相关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列入国家或省里有关建设规划中;

  3.具有一定客源市场,与县城、周边主要城市、核心景区距离适中;

  4.已编制旅游规划,部分项目已实施。

  三、申报数量

  各设区市报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数量不超过所在地建档立卡村总量的30%,同时根据贫困村发展旅游的基础和条件等因素进行排序。

  四、申报程序

  (一)县级筛选。各县级发改局按照申报条件,牵头会同同级财政、环保、住建、交通、农业、林业、旅游、扶贫办等部门,对本县(市、区)符合要求的行政村进行筛选,提出建议名单;

  (二)市级筛选。各设区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同级财政、环保、住建、交通、农业、林业、旅游、扶贫办等部门,对辖区内各县区报送名单进行审核,提出初审建议名单;

  (三)省级审核。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环保厅、住建厅、交通厅、农业厅、林业厅、旅游局和省扶贫办,对各设区市报送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扶持名单。

  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试验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申报工作,于2015年3月2日前将建议名单报送我委(包括电子文档),同时抄送省住建厅、财政厅、交通厅、农业厅、林业厅、环保厅、旅游局和省扶贫办

  联系方式:0591-87063059;邮箱:fgwshc@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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