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改网能源〔2013〕7号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电业局:
报来《关于莆田 110千伏华亭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莆田110千伏华亭输变电工程等2个电网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根据莆田电网2013-2017年电网规划确定的负荷水平和电网规划方案,为满足莆田城厢区、秀屿区等区域用电负荷增长需求,进一步优化电网结构,提高莆田市电网的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同意建设莆田110千伏华亭输变电工程等2个电网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电业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
(一)110千伏华亭输变电工程:变电站位于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后塘村;
110千伏盖尾~华林线路开断进华亭变工程:新建线路起于110千伏华亭变110千伏间隔,止于110千伏盖尾~华林线路#39-#40塔开断点。
(二)110千伏杨林(岭美)输变电工程:变电站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杨林村;
线路工程:
1、110千伏石筱Ⅰ路开断进110kV岭美变工程:新建线路起于110千伏岭美变110千伏间隔,止于110千伏石筱Ⅰ路#26塔开断点。
2、110kV笏石~筱塘Ⅰ回线路开断进新度变工程: 线路起于原新筱Ⅰ、Ⅱ路#3塔,止于原石筱I路#38甲塔T接点附近开断点。
三、110千伏华亭输变电工程等2个电网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增110千伏变电容量10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线路约8.88公里。
四、110千伏华亭输变电工程等2个项目总投资为722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80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由项目业主出资,其余资金为商业银行贷款。
五、原则同意上述项目的节能意见。请项目业主在设计优化、设备选型、施工组织等方面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按规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原则同意上述项目申请报告中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
七、原则同意上述项目申请报告中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业主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闽委办〔2010〕97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八、招投标事项
(一)上述项目应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
(二)项目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有关部门专家库内抽取。
(三)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须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主要有:
(一)110千伏华亭输变电工程
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220千伏镇头(凤岗)输变电、合福铁路白沙牵引变配套线路和110千伏东雁、荷花、物流园、梓口坊、杨林、华亭、洋溪、五里输变电及富山变二期扩建、百石变配套送出线路、镇头变配套送出线路等13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闽电发展〔2012〕781 号)。
2、莆田市环保局对110千伏华亭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3、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对110千伏华亭变电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300201207023)。
4、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对110千伏华亭变电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莆国土资[2012]预27号) 。
5、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对110千伏盖尾~华林线路开断进华亭变工程路径走廊方案审查意见。
(二)110千伏杨林(岭美)输变电工程
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220千伏镇头(凤岗)输变电、合福铁路白沙牵引变配套线路和110千伏东雁、荷花、物流园、梓口坊、杨林、华亭、洋溪、五里输变电及富山变二期扩建、百石变配套送出线路、镇头变配套送出线路等13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闽电发展〔2012〕781 号)。
2、莆田市环保局对110千伏杨林(岭美)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3、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对110千伏杨林(岭美)变电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3002012022)。
4、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对笏石~筱塘110千伏Ⅰ回线路开断进岭美变线路工程走廊方案审查意见。
5、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对110千伏杨林(岭美)变电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莆国土资[2012]预23号) 。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项目业主应根据本核准文件,认真办理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或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莆田110千伏三山(西天尾)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表.doc
2.节能登记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