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福建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财政资金 > > 内容

关于福建国税综合纳税服务平台二期项目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2-25 11:06:39

闽发改高技函〔2013〕69号

省国税局:

  报来的《关于福建国税综合纳税服务平台二期项目申请立项的函》(闽国税函[2012]164号),以及有关附件《福建国税综合纳税服务平台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等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国税综合纳税服务平台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建设内容:

  (一)网络安全系统建设:配置防火墙设备,提高网上发票系统安全性。

  (二)主机存储系统建设:配置小型机、服务器、存储等设备,进行平台扩容。

  (三)应用系统建设:开发网上办理涉税业务申请子系统、网上发票核销业务子系统、涉税信息查询业务子系统、涉税提醒业务子系统、税企互动业务子系统、短信提醒业务子系统、电子资料管理子系统、网络发票管理子系统等,改版国税门户网站。

  (四)标准化工作:研究制定涉税档案信息数字化标准和应用模式。

  三、建设期限:1年。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81万元,数字福建专项资金安排391万元,其余资金由省国税局自筹。

  五、项目招标事项: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应在招标公告前和中标后分别报省数字办备案。

  六、福建国税综合纳税服务平台二期项目要充分利用数字福建前期建设成果,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要积极完善建设网上纳税平台,大力推动网上全流程无纸化办税,创新涉税档案信息数字化应用管理;要基于省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请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加强项目标准化工作。

  七、项目方案或项目申请立项函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本批复为准。

  八、项目建设过程中若有变更,须报我委审批。

  请据此复函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1.项目投资概算表.doc

             2.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5日

上一篇:关于2013—2015年福建省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下一篇:关于龙岩110千伏东山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