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改交通〔2013〕114号
省邮政公司:
你司《关于报送福建省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邮政函[2013]1号)及有关附件均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12月召开的全国邮政投资专题会议精神以及《2013-2015年西部和农村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以及邮政机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提高我省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经研究,现对2013—2015年福建省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邮政普遍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邮政基础设施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随着邮政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广大群众用邮需求的提高,我省相当部分的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足,迫切需要改善提高。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我省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实施2013—2015年福建省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
原则同意根据国家建设要求和标准提出的建设规模,即2013—2015年福建省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一是邮政网点翻建项目50台(席),总投资3981万元;二是邮政网点整修项目246台(席),总投资5256万元;三是邮政局(所)危险旧房改造项目总面积31966平方米,总投资1843万元;四是邮运及投递车辆更新配置42辆,总投资356万元。
三、建设方案
原则同意项目可研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请贵司进一步做好各改造(翻建)网点的核查工作,细化工作方案,确保顺利实施。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143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3249万元,省级财政性资金1326万元(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交通厅各承担1/3),省邮政公司6861万元。
五、项目建设工期:2013年至2015年。
六、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节能篇章并按规定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同意项目可研报告和节能登记表意见,请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各项节能工作。
七、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邮政公司
八、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请据此复函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细化年度建设任务、目标和投资,争取尽早建成发挥效益,切实提高我省邮政普遍服务水平。
附件:2013-2015年福建省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表.xls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