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改网高技函〔2016〕229号
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你所《关于报送中科院海西研究院三期建设(新材料创新研制与支撑平台)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函》(科闽物函〔2016〕33号)及附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经评审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工程概算。现函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752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290平方米,主要包括新材料创新研制与支撑平台A楼(9#楼)、新材料创新研制与支撑平台B楼(10#楼)、人才公寓(13#楼)以及第二回路电源等相应配套设施,地下室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
二、主要设计标准
(一)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三)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四)工程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三、工程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31477.16万元(详见附表)。
请据此组织实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附件:中科院海西研究院三期建设(新材料创新研制与支撑平台)项目工程概算表.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