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 :
贵局《关于报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一张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工商函〔2016〕6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一张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
二、建设内容:建设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反馈系统、全国“一张网”福建数据分中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全国“一张网”(福建)监管协同平台、对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三、建设期限:一年。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严格控制在823万元以内,由数字福建建设资金安排。
五、节能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项目招标事项: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项目应充分利用数字福建云计算平台等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要依托省市两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归集各部门数据,避免重复归集数据;要同步向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信用福建门户网站推送数据;要设计好企业信用信息访问查询接口,将信用查询应用功能嵌入部门主要业务流程,有效支持部门间市场协同监管应用;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固化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流程,确保常态化归集和应用。
八、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复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复函为准。
九、项目建设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审批。
请据此复函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1.项目投资概算总表.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