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福建省赛江流域防洪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发改农经[2016]11号)悉。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赛江流域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提高项目所在地防洪排涝保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目前项目已由省水利厅出具了行业审查意见(闽水规计〔2014〕4号)、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闽水建规字〔2016〕8号),宁德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宁市环监〔2015〕48号),省国土厅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2016〕预004号),项目所在地政府出具了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批复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批复意见和资金承诺函,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局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闽投审业[2016]106号文提出了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 建设地点:宁德市福安市、周宁县、寿宁县和柘荣县。
二、 业主单位:宁德市金马防洪防潮工程有限公司。
三、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新建防洪堤18个堤段,总长24.417公里;排涝水闸7座,排涝箱(桥)涵7座、排涝涵洞44座。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43818.68万元,除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外,其余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建设年限:按36个月控制。
六、项目节能
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方案,随文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附件)。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业主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上报审查审批。
(二)请项目业主按照环保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请宁德市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县(市)政府和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业主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