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经信委,三明市、宁德市发改委,莆田市、南平市、龙岩市数字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为鼓励我省物联网企业核心技术创新,发展高性能新型物联网(含智能硬件、人工智能等)产品,抢占全国市场,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6〕57 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启动优秀物联网创新产品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各类新型物联网(含智能硬件、人工智能等)创新产品。
二、征集条件
(一)福建省内注册的企业2015—2017年研发生产的相关物联网产品。
(二)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获得国家相关专利和知识产权证书(以颁发专利或知识产权证书时间为准)。
(三)产品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并已在省内外广泛推广应用。
请各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行业主管部门、各省属企业组织本地区(集团)企业申报优秀物联网优秀创新产品,经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9月15日前报至省数字办。
联系人:曹曦 洪玮 电话:18906910591 0591-87063402
邮箱:szbghc@fujian.gov.cn 传真:0591-87063387
附件:福建省2017年优秀物联网和智能硬件优秀创新产品申报表.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