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有关省直部门、省属与在闽央属企业等省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单位:
为增强重点项目建设对促投资、稳增长的带动作用,根据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经济运行分析暨“行动计划”督促落实第一次视频会议和1月份重大投资项目月度协调会要求,请围绕省政府印发的2017年度省重点项目目标任务,抓早抓细抓实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好项目前期推进、营造良好施工环境等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分级管理单位要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抢抓当前施工黄金期,在落实《关于做好省重点建设项目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重办〔2016〕18号)要求、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精心安排好全省重点项目春节期间的施工组织,狠抓工程进度,切实做到能不停工的尽量不停工、能少停工的尽量少停工、能短停工的尽量短停工,力争多完成实物投资工程量,实现第一季度项目建设开门红,为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打好基础。
同时,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分级管理单位抓紧筛选具备条件在第一季度集中开工以及尽最大努力有望在第一季度集中开工的重点项目(含省级、市级),加快开工前的各项前期和准备工作。省发改委、重点办将适时组织第一季度全省重点项目集中开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