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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征选结果的公示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11-23 14:48:04
2015年8月,我委印发了《关于征选2015年重点企(事)业单位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15]570号),并根据通知要求开展了福建省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征选工作。经过专家初步评审和委主任办公会的审议,拟将15家机构纳入备选机构(详见附件)。入选的机构将作为我省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核查工作的备选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待国家出台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办法后,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5年11月 17日-11月23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内,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福建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福建省发改委区域经济与资源环境

  0591-87063190(传真) fgwqyc@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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