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福建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 内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6·18成果转化扶持项目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26 16:43:55
各市、县(区)发改委(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项目成果转化,现将2015年“6·18”成果转化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的重点领域

  (一)现代农业:粮食、蔬果、花卉、茶叶、林竹、食用菌、畜禽与水产养殖。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新一代信息网络、电子核心基础产品、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

  (三)生物与新医药: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生物服务。

  (四)新材料: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共性基础材料、新材料研究与技术服务。

  (五)新能源:核电技术、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其他新能源。

  (六)节能环保:高效节能技术项目、先进环保技术项目、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综合服务。

  (七)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电网。

  (八)海洋高新产业:海水养殖良种技术、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及生物制品、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装备制造、海洋产业开发服务。

  二、申报条件

  2015年“6·18”成果转化扶持资金申报的重点是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现代农业等项目。

  (一)技术先进成熟。申报项目能推动我省相关产业共性与关键技术的解决,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并符合以下4个条件之一:

  1.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技术或技术含量较高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

  2.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3.通过省级及以上审定(认定或鉴定)的新产品、新品种;

  4.经省部级或其授权委托鉴定、评价或验收的科技成果。

  (二)达到规定的投资规模

  1.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新增投资500万元以上。

  2.农业项目新增投资300万元以上。

  (三)通过“6·18”平台对接的项目。重点是第十三届、第十四届“6·18”对接项目库内在建的项目。

  (四)其他

  1.优先扶持具有较好成长性的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实施企业,2013年、2014年纳税额增长8%以上;现代农业项目的实施企业,2013年、2014年销售收入增长8%以上。

  2.优先扶持产学研对接或者已有创投资金参与、银行贷款项目。

  3.已获得省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但项目未验收的企业,不受理申报。

  4、同一项目已获取国家或省级其他扶持资金的,不受理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福建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申请2015年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3.相关附件: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备案(或核准、审批)文件、成果证明材料、项目成果转化合同(协议)或其他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权属证明等文件。优先扶持的,还需提交2013年、2014年纳税证明、销售收入证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创投资金参与、银行贷款的协议文件等。

  4.各市、县(区)发改部门应对申报项目材料及附件的原件等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省有关单位、行业协会对本业申报的项目材料及附件的原件等进行审核。

  (二)申报时间。请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和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按要求组织申报,于2015年9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见附件)报省发改委项目推进处。

  联系人:张军 0591-87063136 赵红 0591-87063492

上一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筛选报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议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开展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