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我委即将印发实施《福建省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工程顺利实施,请你们在年初组织报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筛选报送重点村名单:
一、申报范围
全省现有的2200多个建档立卡贫困村。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特色旅游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良好,乡村乡土氛围浓厚,交通基本畅通,有较好的可进入性;
2. 具备一定的乡村旅游发展基础与配套设施;
3.具有一定的种植、养殖、手工艺等特色产业基础,一、二、三产业融合可能性高;
4.所在县、镇政府重视旅游扶贫工作,群众发展旅游积极性高。
(二)优先条件
1.已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古村落、国家A级旅游景区、3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乡村旅游特色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等称号;
2.交通、农业、文化等相关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列入国家或省里有关建设规划中;
3.具有一定客源市场,与县城、周边主要城市、核心景区距离适中;
4.已编制旅游规划或实施方案,部分项目已实施。
三、申报数量
各设区市报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数量不超过所在地建档立卡村总量的15%,并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后进行重要性排序。
四、申报程序
(一)县级筛选。各县级发改局按照申报条件,牵头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对本县(市、区)符合要求的行政村进行筛选,提出建议名单;
(二)市级筛选。各设区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县区报送名单进行审核,提出初审建议名单;
(三)省级审核。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对各设区市报送名单进行审核,确定重点村名单。
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试验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筛选报送工作,于2015年8月28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我委(重点村名单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联系方式:0591-87063059;邮箱:fgwshc@fuj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