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出台简政放权新举措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9-07 11:32:38
6月30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标志着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工作相关政策大幅调整,新增简政放权、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有力举措。新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大幅减少核准内容和项目范围。对备案制项目依法不核准招标事项;放宽民营项目招投标管理,非国有资金投资、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项目单位不需申请核准招标事项,由其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实施“例外管理”的原则,对于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管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仅针对邀请招标或者不招标等特殊情形设置核准程序。二是调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规模标准。完全执行国家规定,降低一般项目招标的社会成本,促进国有资金节约增效,并与国家即将修订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相衔接。三是优化招标事项核准程序。按照减少前置环节的要求,《办法》改变此前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秘密的项目,需由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部门先行出具意见的做法,改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核准前应当征求同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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