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福建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经济发展 > > 内容

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福州新区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10-09 16:06:16
国务院9日在中国政府网发布文件,正式批复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福州新区由此成为全国第14个、福建省首个国家级新区。

  批复指出,福州新区位于福州市滨海地区,初期规划范围包括马尾区、仓山区、长乐市、福清市部分区域,规划面积800平方公里。福州新区区位条件优越,生态环境秀美,产业基础坚实,与台湾地区交流合作紧密,战略地位重要。要把建设好福州新区作为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贯彻落实国家支持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一系列重大政策的重要举措,实现在更高起点、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推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推动福建积极参与、全面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实现一体化发展。

  批复强调,福州新区建设要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开发,以深化海峡两岸交流合作为主线,以开放合作、改革创新为动力,率先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把福州新区建设成为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扩大对外开放重要门户、东南沿海重要现代产业基地、改革创新示范区和生态文明先行区。

  批复要求,福建省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福州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推动新区探索“多规合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福州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

  福州市有关领导表示,建设好福州新区,对于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推动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福州发挥省会城市龙头引领作用,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

上一篇: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下一篇: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出炉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