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福建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发展规划 > > 内容

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印发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7-02-14 09:22:23

据工信部12月9日消息,为引导化纤工业加快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十三五”期间,化纤工业继续保持稳步健康增长,化纤差别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高性能纤维、生物基化学纤维有效产能进一步扩大。到2020年,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由目前的1%提高到1.2%,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5%,涤纶、锦纶、再生纤维素纤维等常规纤维品种技术水平继续保持世界领先地位,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以及生物基化学纤维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意见强调,碳纤维要以汽车轻量化和大飞机制造等国家重大工程为契机,重点攻克高端纤维及复合材料生产技术。突破替代石油资源的生物基原料和生物基化学纤维绿色加工工艺、装备集成化技术,实现产业化、低成本生产。

上一篇: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下一篇:省政府批复同意福州新区发展规划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