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福建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 内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2015年光伏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19 08:56:35
闽发改能源〔2016〕887号

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市发改委:

  现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关于确认福建省2014、2015年光伏建设实施方案的函》(水电规信息函〔2016〕9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规定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并通知辖区内相关项目单位按《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8号)和我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闽发改能源〔2016〕640号),在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项目相关信息。

  关于确认福建省2014、2015年光伏建设实施方案的函.pdf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9日

上一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委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下一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7年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相关项目申报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