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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道309线惠安县石井至斗尾港拓宽改造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0-31 13:42:53

  一、同意将惠安县境内农用地27.9752公顷(其中耕地21.4811公顷)、未利用地1.117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惠安县东岭镇东岭村水浇地0.2779公顷、旱地0.0141公顷、其他农用地0.056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34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4125公顷,涂厝村水浇地0.2194公顷、旱地2.0703公顷、林地0.0145公顷、其他农用地0.580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18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9555公顷、其他土地0.0528公顷,东桥镇大吴村水浇地0.6376公顷、旱地2.1442公顷、其他农用地0.395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916公顷、其他土地0.082公顷、未利用土地0.2096公顷,竿岭村水浇地1.1977公顷、旱地1.9318公顷、其他农用地0.136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388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723公顷、其他土地0.035公顷,坑尾村水浇地0.6108公顷、旱地1.0854公顷、其他农用地0.650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582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5578公顷、其他土地0.1758公顷,西湖村水浇地0.2619公顷、旱地1.567公顷、林地0.1496公顷、其他农用地0.221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92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043公顷、其他土地0.0289公顷,西坑村旱地0.9921公顷、其他农用地0.174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95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576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041公顷,香山村旱地3.7048公顷、林地1.3515公顷、其他农用地0.485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845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0728公顷、其他土地0.082公顷、未利用土地0.0191公顷,厝斗村水浇地0.6121公顷、旱地1.8844公顷、其他农用地1.007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507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7169公顷、其他土地0.0288公顷、未利用土地0.3528公顷,净峰镇墩南村旱地1.0647公顷、其他农用地0.453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84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69公顷、其他土地0.0119公顷,墩中村旱地1.037公顷、林地0.0502公顷、其他农用地0.27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80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8349公顷、未利用土地0.0155公顷,净北村旱地0.1679公顷、林地0.0875公顷、其他农用地0.40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947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647公顷、其他土地0.023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58.1433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县道309线惠安县石井至斗尾港拓宽改造工程建设用地。

  二、惠安县人民政府须按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惠安县人民政府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供地的具体手续。

  四、惠安县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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