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位于省道S209线福州、莆田交界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分流国道G324线交通流量,缓解过境交通压力,完善区域路网布局和港口集疏运体系,同时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福莆宁综合交通体系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同意建设省道S209(莆田福州连接段)萩芦溪大桥工程。
二、本项目起自莆田与福州交界的萩芦溪福州市福清岸侧大沃村,由东北向西南跨越萩芦溪至莆田岸涵江新墩村,终点接省道S209(莆田境)锦岚互通。路线全长0.941公里,其中福州段0.161公里,莆田段0.78公里。
三、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35.5米。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洪水频率1/100。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2807.26万元,建设资金由福清市和莆田市财政负责统筹安排。
五、项目建设单位: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六、项目建设工期:30个月。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清市、莆田市人民政府审定,项目社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
九、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做好桥梁结构安全性、耐久性等研究。
(二)深化主桥桥型方案、桥跨布置和结构设计比选,认真制定施工方案。
(三)深化起终点与省道S209对接方案,确保与本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和投入运营。
十、请你们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环境、集约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