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宏晖文体综合馆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三、建设单位:福州大学。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宏晖文体综合馆,总建筑面积3933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990万元(见附件),由福建宏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捐建。捐建项目产权、使用权归福州大学所有,并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主要设计标准
(一)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建筑防火等级为二级。
(三)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四)工程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抗震设防。
七、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施工噪音、尘土影响等工作,并严格按建筑规范确定建筑的间距与高度,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八、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八条规定,该项目属全额捐赠,可以按捐赠人意愿不招标。
请项目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