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闽公交警函〔2017〕26号、78号)及相关附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函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厦沙高速公路德化收费站匝道旁(德化县龙浔镇英山村)。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总建筑面积2510平方米,其中新建1幢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门卫及执法室建筑面积110平方米,以及室外管网、水池、泵房、围墙、道路、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三、主要设计标准
(一)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
(二)设计使用年限50年;
(三)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四)建筑防火等级为二级;
(五)抗震设防烈度为6.0度。
四、概算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8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万元(含原选址发生费用),基本预备费24万元。建设资金从2017年度原养路费3%道路安全保障经费(费改税后,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经费)中统筹解决。
请项目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要求,认真办理相关手续,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我委闽发改投资函〔2016〕248号文同时废止。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