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
你厅报来的《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申请12348福建法网及相关管理系统项目立项的函》(闽司函〔2018〕6号)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等有关附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福建省司法厅。
二、建设内容:12348福建法网(福建公共法律服务网)、律师信息管理系统、法宣信息管理系统、警务及督察管理系统、培训考试平台等,开展智能化法律服务试点。
三、建设期限:12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控制在452万元以内,实际以招投标金额为准。该项目建设经费由省财政政法共建专项资金安排400万元,其余由省司法厅自筹解决。
五、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建设应用要求:请做好与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平台、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衔接工作;做好系统安全防护;涉及项目相关标准,请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七、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复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复函为准。
八、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批准。
请据此复函抓紧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