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福建省财政厅消息,为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
资金预算5743万元,专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方面的建设。
据介绍,该专项
资金将从以下方面进行安排:以整县整乡(镇)连片推进为主要方式,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县作为重点整治县,所选择项目优先在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备选村庄以及农村
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中选取;重点支持县级以上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垃圾未集中处理的村庄,以及省委省政府要求挂钩帮扶的地区;优先支持工作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到位的地区;对此前年度已获得美丽乡村、农村环保相关资金支持的行政村不再重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