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财政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3亿元,比上年增加60.5%,用于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支持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发展。
2017年,省财政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3亿元,比上年增加60.5%,用于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支持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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